霍普:论私有财产伦理的终极理由

2023-06-14 08:56:04来源:个人图书馆-高开低走渣渣渣


【资料图】

Humanitas按:本文摘自汉斯·霍尔曼·霍普《私有财产的经济学与伦理学》一书第十三章,仅供参考。

米塞斯在其恢宏巨著《人的行动》中,提出并解释了由人对行动含义其论证结构如下:

(1)证成乃命题的证成——先验正确的实然陈述;

(2)论证预设了各人的身体财产及拓殖原则——先验正确的实然陈述;

(3)任何对这个伦理的偏离都不能被论证性地证成——先验正确的实然陈述。

这个证明还为理解事实-价值两分法的本质提供了一把“钥匙”:应然陈述无法从实然陈述中推导。它们属于不同的逻辑领域。然而,同样一目了然的是,倘若不存在任何命题交换,一个人甚至无法陈述存在事实与价值,这个命题交换的实践进而预设了承认私有财产伦理的有效性。换言之,认知与探寻真理本身具有一个规范性基础,且认知与真理所依赖的这个规范性基础正是对私有财产权利的承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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